福建一地出手!对公务期间违规吃夜宵问题露头就打
日前,宁德市纪委监委下发《关于纠治公务期间违规吃夜宵问题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纠治公务期间违规吃夜宵问题,推动常态长效整治违规吃喝,以“小切口”突破带动纠治“四风”工作整体推进。
近年来,在纠治“四风”高压态势下,违规吃喝问题得到有力遏制,但反弹回潮压力犹存。
如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务出差期间,习惯于“被安排”吃夜宵,绝大多数用公款支付或由管理服务对象买单,看似“不吃公款”,实则“精致走账”、公款报销;
名为“朋友小聚”,实则“老板”买单;
自诩“盛情难却”,实则转嫁由基层干部个人掏腰包或轮流买单。
此类现象本质上都是“吃权力”,实质是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,损害的是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形象,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稍不注意就可能成风成势、尾大不掉,必须紧盯不放、坚决防治。
通知强调
全市各级党委(党组)要压实主体责任,把纠治公务期间违规吃夜宵问题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,与习惯过紧日子、厉行勤俭节约结合起来,与纠“四风”树新风结合起来,做实做细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享乐奢靡之风,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,不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。
通知要求
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、精准执纪。通过廉洁提醒、严查快处、案例通报等,对公务期间违规吃夜宵问题露头就打,一律实行“一案三查清”,即查清组织者参与者、查清资金来源、查清目的事由,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、组织处理、通报曝光等方式,严查接受吃请的人;始终坚持实事求是,将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纠治全过程、各方面,准确把握违规吃喝与正常人际往来的政策界限,努力实现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、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通知要求
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、严于律己。市一级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要以上率下,带头抵制公务期间违规吃夜宵等歪风,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自觉纠治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,始终专注于工作,不给基层增加负担,切实维护自身良好形象,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领带动社风民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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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观八闽 综合闽东日报编辑|陈腾 林诚烨审核|陈欢欢